您现在的位置:环保在线>泵业在线>资讯列表>包头市《草原碳汇调查与监测技术规程》3月26日施行!

企业推荐

更多

包头市《草原碳汇调查与监测技术规程》3月26日施行!

2024年03月05日 11:03:49 人气: 25439 来源: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26日,包头市即将施行《草原碳汇调查与监测技术规程》(DB 1502/T 023-2024)。本文件由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规定了草原碳汇的调查与监测对象、调查与监测内容、调查与监测方法、监测周期、核算方法、监测结果的技术方法与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草原碳储量及碳汇量的调查与监测。
 
  监测成果方面
 
  ①监测数据库
 
  按照各群系草原数据统计,利用数据库软件进行汇总。各个草原样地面积乘以类型样地单位面积上的植物和土壤有机碳的储量得到各类型草原部分总碳储量和碳汇量。
 
  ②制作成果图
 
  通过GIS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制作成果图,包括:位置图和分布图(按草原类型、植被类型、总碳储量、植被碳储量、土壤碳储量和碳汇量)。
 
  编写监测报告
 
  编写监测报告,包括:监测工作概况、技术方法、草原总体概况、各类型草原生物量、含碳率等基本情况,并对不同类型草原的植被和土壤碳储量和碳汇量特点进行详细叙述,综合比较分析。

 

关键词: 碳汇,碳监测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