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鹏鹞环保)公告称,6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详情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非独立董事:王鹏鹞先生(董事长)、王春林先生、蒋永军先生
独立董事:陈易平先生、朱和平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不再设置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朱和平先生、陈易平先生、王春林先生,其中朱和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各位委员任期与其任职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如下:
总经理(总裁):王鹏鹞先生
副总经理(副总裁):蒋永军先生、吴艳红女士、夏淑芬女士
财务总监:吕倩倩女士
董事会秘书:夏淑芬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朱耘志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情况
董事会秘书夏淑芬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朱耘志先生均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钱美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陈永平先生、王芳女士、勇银华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其中王芳女士、勇银华女士仍在公司任职,陈永平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图源:鹏鹞环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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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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